1.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,通過嚴肅廠規廠紀,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,促進本企業的發展,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。
2.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工作牌,穿靜電服、換工作鞋,進入車間上班。
3.全體員工要按時上下班(車間早會須提前10分鐘到崗),不遲到,不早退,不曠工,有事要請假,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。違者依考勤制度處理。
4.禁止在車間聊天、嘻戲打鬧,吵口打架,私自離崗,竄崗等行為,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。
5.在崗期間,不得接打非工作內容電話,未經允許更不得脫崗接打電話;
6.員工不得酒后上班,不得在上班期間,接待親朋及其他外來人員,有事情須提前申請。
7.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,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。
8.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,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;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,更不得在生產區內吸煙。
9.在工作時間內,員工必須服從人員的工作安排,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、設備。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、儀表儀器、電腦等工具,否則以違規論處。
10.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,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;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,服從車間領班級以上領導安排,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,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。
11.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之環境,嚴禁隨地吐痰,亂扔垃圾。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,不得隨意亂扔物料、工具,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須撿起。
12.下班時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。當日值日生打掃場地和設備并將所有的門窗、電源。否則,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,將追究值日生及車間主管的責任。
13.加強現場隨時保證場地整潔、設備完好。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,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;廢紙箱要及時拆除,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。
14.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(除特殊情況需領導批準外),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,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嚴厲處罰。
15.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(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)者,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。視情節輕重,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。